网游企业如何确认收入?
1、关于网吧收益的确认,有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在网吧上网的人都是游戏玩家,上网的根本目的就是玩游戏,因此网吧的收益应该计入到游戏的收入项目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网吧上网的人群并不一定都是游戏玩家,有些是网上冲浪者或者是在线聊天者等等,将网吧收益全部计入了游戏的收入中显然不合理,应该区分不同用户群体的消费金额,计算出游戏的实际销售收入再确认相应的收益。 两种观点均有道理。目前大多数网络游戏公司都采用第一种方法,即直接以网吧销售额作为游戏的营业收入.
2、关于付费用户数的确定,也有不同的做法。 一方面,可以通过后台的数据统计每一个用户的消费记录,以此算出每个用户的累计消费额(或实际付款额),以累计消费额(或实际付款额)超过人民币0.5元的用户为付费用户数;另一方面,可以借助统计学中的概率估算的方法,通过样本的用户数量统计得出估计数值。
3、关于每用户平均收入(ARPPU)的计算,有的公司是以所有付费用户所支付的金额总额除以付费用户个数得到的,这样的计算方式没有考虑到用户之间的差异性,实际上不同用户之间对游戏的投入是不均衡的,因此这样的计算结果是比较粗略的;而有的公司则是以月人均充值金额除以当月付费用户数得到每用户每月的平均收入,这样计算出来的数值会更准确一些。
4、游戏实际收入(FIR)的计量 由于很多游戏公司在核算时并没有单独列出道具/增值服务销售的数据,因此需要计算出游戏实际销售收入,这就可以结合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相关的资料进行推算。一般情况下,娱乐业的营业额减去营业成本后,剩下的就是利润,而这一部分利润就是游戏实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