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隔断房违反吗?
我房子是90平,两房一厅。因为家人关系,想把一个房间隔成两个小间。自己用一个小间,给老人家用另一个。
请问这样违法吗? 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呢? 谢谢!!
答主也是上海房东,对于这个问题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 首先明确一点,无论什么方式分割,只要是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的,都不属于违建,但如果是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那就另外说了。
上海目前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主要是依据《上海市拆除违章建筑若干规定》及各地方法规进行的。其中关于违章建筑的规定主要有: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章建筑: (一)未取得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或者相关批准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建筑物;
(二)利用报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建造的建筑物;
(三)未按土地用途或使用性质建设或者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在既有建筑物上新建、扩建的建筑物;
(五)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之外的临时性建筑物。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下”包括本数在内。 第十条对下列情形一般不认定为违章建筑:
(一)在已完善的建筑物内加建非结构性夹层;
(二)在原有的建筑上适当增加附属设施。 但上述第一项规定了违章建筑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指出: 在既有建筑物上新建、扩建的建筑物; 也就是说只要不在既有的建筑物的屋顶以及外墙外围继续增建、改建、接建,就不属于违章建筑,题主所说的把一个房间的内部用轻钢龙骨隔开,符合这一规定的精神,不属于违章建筑,可以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项指出: 对前款第五项所列建筑,应当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这里涉及的是农村自建房,因为城市房屋一般是有规划许可等手续的。而对于农村自建房的处理办法各省有所不同,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各省实施的城乡规划条例。以我所在的江苏省为例,根据《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村民在村庄、集镇、县城中兴建住宅的,应当向县(市)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竣工验收证明。 如果没有办理相应的建设规划手续,虽然不作为违法建设处理,但是应当依法补办手续,并可能会面临限期改正,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