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的股票能分红吗?
如果已经质押,那么这部分股权就归证券公司所有了,也就是名义上的持有人是证券公司而非个人,因此不能参与公司的任何活动包括分红,除非解除质押。 如果只是普通股东,可以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参加大会并投票决定,当然也可以不行使该等权利;另外一般持股比例低于5%的普通股东也没有必要去行使其表决权(因为行使后也没有作用),不过如果有想法可以去申请;而分红则属于自由选择的事情,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分红或一定不分红。 至于是否要分红以及如何分红是由董事会决定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董事会在做决策时会参考大股东的意愿,通常上市公司都会按照大股东的要求进行分红。所以分红与否与质押没有关系。但如果是质权人,由于其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在强制变现时有权将分红一并作为变现金额,即质权人可以“提前”拿回本金和利息,这可能导致原债务人的破产。
补充一下,我不太同意@叶胜超的回答中关于新三板的看法,我认为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来说只是一个平台,是企业自愿性的选择,不是强制性要求,而且新三板本身也只是个场外交易市场而已,并不等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因此不存在什么“不融资就退市”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