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属什么性质?
“辞退”是企业管理过程中常见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它不同于解除劳动合同,后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后果。认定“辞退”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确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定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事实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该条规定,只有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43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通过该条款可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存在客观事实;(即有合法的理由)
(2)履行了告知义务;(即告诉员工为什么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3)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比如经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机制通过的决议)
3、《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指导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上两条确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还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义务,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请求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