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能质押吗?
企业年金作为财产权,是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处置的,包括用于担保。 企业年金,全称是企业年金计划,是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约定的规则和方式对职工的养老金进行长期管理。
目前,我国的年金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另一部分为企业年金。两者既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一定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企业年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共同积累,由企业及其职工自主决定,通过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作,从而实现职工养老资金增长的一种方式。
从法理上讲,企业年金具有以下特点: (一)储蓄性
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企业年金是通过金融投资的方式,来增加资产回报,因而具有极强的储蓄功能。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低缴费率、低替代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得退休后能够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并不高。如果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实际购买力还将进一步下降。同时,由于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除了法定的转移手续和支付条件外,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支取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所积累的储备金就体现了很强的储蓄性质。 而企业年金则不相同,它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其收益或者损失都直接体现在账户的余额上。只要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理的投资策略和方向,并通过合理配置资产比例来降低风险,从而争取最高的投资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五险一金”,也就是说,是否参加企业年金,以及如何约定,是建立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的民事合约行为。作为劳动者的雇主有权选择不加入企业年金计划,而作为劳动者也有权选择在哪个企业里工作,并由此决定是否要该企业为自己设立企业年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