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贷款用什么保单?
主要适用于人身保险(如寿险、年金、重大疾病、两全等)的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根据最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可以以保单向保险人贷款,贷款金额以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为限。这样投保人就可以不必为保费的来源发愁了,将保单作为资金的一种来源。
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般比较长,需要交付的保费也较多,而且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签订后,往往因各种意外情况出现经济困难,不能继续按期缴纳保险费,如果投保人不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不仅失去已缴纳的保险费,也失去了当初订立保险合同时所追求的安全保障。
所以,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常常希望从保险人处获得一定的借款作为资金来源,用以解决经济困难,此时,投保人可以从已缴足一定期间的保费的保单中办理质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