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收入是什么?
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是随着未到期贷款的减少而减少的,即本期利息收入是本期未到期本金产生的。本期利息收入应是期初结转未到期本金和本期新发生的未到期本金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的分配是从未到期本金分户下按月设的专门卡片上进行的。因此,计算确定本期贷款利息收入,应将期初“未到期贷款”科目的各未到期本金卡片上的余额和本期“未到期贷款”科目的各未到期本金卡片上新增加的金额,分别乘以各该贷款合同或借据上确定的月利率,合计数,即为本期利息收入。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手续,通常由储货部门于每月月末,分别贷款期限长短编制“应计贷款利息表”,一式数份,报送财会部门,并在下月初将经财会部门盖章后退回的“应计贷款利息表”送交储货部门进行催收。财会部门根据此表,以蓝字或红字编制记账凭证(一般根据贷方科目业务发生情况分笔编制),记入“利息收入”、“贴现负债”、和“未结利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