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资产有哪些?
资源性资产是指特定经济主体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拥有、控制并具有稀缺性的资源,包括公共资源和私有资源。从现实存在形态角度,可具体分为三类资源,即物资资源、能源资源和空间资源。
从类型上主要包涵:土地、森林、矿藏、水能和水体、草地、海洋等资源。资源性资产的权属有国家、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私人,但私人拥有、占有、使用的资源性资产类型和数量非常有限,实际的资源性资产绝大部分属于国家和集体。
我国的土地、森林、草原等资源绝大多数为国家所有,由国家授权部门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如,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权属所有者权利;根据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区域,国家分别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使土地作为资源管理的行政权力,由中央和地方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依法具体承办管理事务;国家鼓励和支持工矿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保护与开发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
由于资源性资产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对于资源性资产,国家以管理为主,实行有偿获取、占有、使用和资源费征收等制度,禁止滥用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