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如何转增固定资产?
利润转增资本包括两种形式:
一、将利润转为投资,投入的资金形成公司的固定资产。
二、将利润转为资本公积金,由资本公积金转为投入资本,这两种形式性质是相同的。利润转增资本的会计分录是:
借记“利润”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股份制企业)。
公司将部分利润转化为固定资产不须重新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申请投资计划等审批手续,也不需要缴纳投资方向调节税,直接按正常的固定资产入帐及折旧规定进行处理就可以了。
将“利润”科目中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再转增资本(一般称为送股)的程序如下:
一、计算出要转增资本(送股)的数额,作会计分录:
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股本”(股份制企业)。
二、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其申请经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向公司出具“国有资产转增股本批准书”。
四、持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转增股本批准书”和其他相关文件报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被转增的股份。
五、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