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组出资可以吗?
按照改制企业的类型不同,出资的规定也略有不同
1、如果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增资扩股,依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若干规定》(国经贸企改[1997]635号)的规定,可以以企业的整体资产、以其他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的整体资产,也可以企业的部分资产出资新设或参股设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如果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立、出售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国办发[2003]96号文)规定,进入企业的各种资产必须评估,以评估确认后的价值出资入股,明晰产权。
3、如果是对国有小型企业出售、股份合作制改造,依据《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经贸企改[2000]855号)规定,可以以企业的整体资产,也可以企业的部分资产出资入股设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