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补缴多一些?
近日,有网传消息称,为了享受到更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职工补缴既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这是真的吗?
对此,有专业人士指出:补缴住房公积金并不是问题,但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存在一个欠缴补偿系数,该系数适用于异地转移接续,现行规定是最低绝对值基数按0.5倍计算,即欠缴1个月住房公积金的,按0.5个月计算。即:假设李小姐在某城市(天津、泉州等26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2个月,9月因离职休息,未能正常缴存,10月由新公司继续为其缴存,则其在10月份可以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其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砍半。
2019年9月18日,福州某市民在咨询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某工作人员时,得到的回答是,为了响应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精神,福州已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近12个月累计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个月的,按员工实际连续缴存时间计算,不足整个月的,按月均值计取。也就是说,李小姐如果在福州这样的城市,虽然仍可补缴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只要之前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就可以以正常的贷款利率申请15.5万元的基础额度,无需再缴纳10.15万元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