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贷款是什么时候?
所谓“落地”,即贷款资金要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或固定资产投资)。 《贷款通则》中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贷款的用途均有明确规定:
1.流动资金贷款用途范围包括:采购材料、购买设备;经营费用支出;支付工资、借款利息等。
2.固定资产贷款用途范围包括:建设总投资;流动资金的补充;更新改造、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土地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等固定资金的支出。 但需要提醒的是:除了明确规定的上述两类贷款用途外,还有许多项目属于非贷款用途范畴。对于客户提出的超出以上范围的任何融资需求,银行都应该主动询问客户的真实用款目的,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证明文件以佐证其申请用途的真实性。
比如对于流动资金贷款来说,虽然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费用支出大多都可以通过该业务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但若涉及以下情况的费用支出,银行一般不予支持:
1.虽发生真实交易但发票未开的各项支出,如预付货款;
2.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所收取的款项扣除应付/预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
3.缴纳的各种罚款、滞纳金和诉讼费用;
4.偿还的各类融资手续费、咨询费、担保费等其他费用。 对于固定资产贷款而言,除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之外,能够纳入贷款支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2.有足额的有效资金投入;
3.财务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