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每月几号打利息吗?
根据信贷经理的工作经验来讲,一般情况是,先息后本(月还息)的贷款产品在当月20号左右扣收利息,等额本息(月还款)类型的贷款产品在当月15号开始按月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和利息。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因为商业银行是讲究“先存款、后放款”的金融机构,所以在客户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一般是不会提前收取客户的贷款利息。 不过,如果客户申请的贷款银行属于消费类信贷,则有可能出现贷款放款后,银行立即从客户账户中扣除贷款利息的情况。这是因为消费类信贷的目的在于满足消费者的日常消费,而不是企业生产经营或房产抵押等用途。监管部门对于消费类信贷监管的要求相对而言没有那么严格,所以个别银行会在客户刚申请到贷款额度时便立即扣除一定的利息。当然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另外,如果客户申请的银行贷款涉及担保或抵押物,则银行可能在本息结清之日才会办理相应的担保解除手续或拿回他项权证,这期间银行可能会收取客户的罚息;但是,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在客户尚未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就预先收取客户的贷款利息。
以上是针对正常情况下的分析,但如果客户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明确了具体的扣款日期,那么届时银行将按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