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出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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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消息,松芝集团其实已经资不抵债了,只是还没到破产清算的地步 看了下判决书,2016年就已经有债权人起诉过松芝了,当时法院就裁定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 但当时似乎并没有完全到位,因为到了2017年末,法院又以“经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松芝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这次又是因为同一债务,申请执行人是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东海特种不锈钢有限公司”)。 看下这次的判决结果吧 “被告上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7873.4元及利息(以87873.4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上一次诉讼时,可能很多债权人还不知道公司的情况,所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还是写了“要求被申请人归还欠款XX万元”。

但这次判决下来,可以看出来债权人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应该是很了解的,所以只要求归还8万多的货款和相应的利息,已经是比较克制的了。 毕竟之前执行阶段,在查无财产的情况下,也有过直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的先例。

这次判决还披露了一个新情况,那就是被执行人上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芝公司)的股东张松与王辉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之嫌。 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松将其持有的松芝公司50%的股权作价869万元转让给王辉,同时约定,该股权转让后,王辉应支付张松人民币138万元的报酬。

而工商登记显示,这869万的转让价格,仅仅是参考净资产值确定的价值,实际上,张松持有松芝集团的资产净值为-7279.45万元。 而所谓的138万的酬金,其实包含在869万的转让款中! 这相当于王辉花869万买了张松手中的全部股权,然后再付给张松138万作为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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