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考虑股权投资吗?
1、假设题主讨论的是财务报告中的估值问题,那么首先应该明确一点,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下是不存在所谓“估值”这个概念的(只有估值技术,没有估值概念)。
2、在实务中,企业价值评估有各种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其中绝对估值方法的适用范围最广,相对估值方法适用于不具备可靠交易价格(即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资产基础法适用于具备可辨认、可控、可计量属性的资产组成的业务;收益法适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可预测或估算的业务。 是否考虑投资回报率(折现率)取决于所运用方法的性质——如果采用收入法,则无需考虑投资回报率,因为收入法的计算过程中已经包含了融资成本的要素;但是绝对估值法和资产基础法都需要考虑到项目投资回报的问题。因此需要考虑投资回报率。
3、对于“收益法是不是只考虑股权价值而不考虑债权价值”的理解存在偏差。其实任何方法都无法直接得到企业整体的价值,方法最终体现的都是对企业净资产的评估结果。而企业债权债务的公允价值确定过程同样遵循收益法。只不过这里的收益不是指投资回报率(因为计息方式各异,未必是投资收益率)。而是指资本化率(资本成本)。
4、在具体评估过程中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其变动区间,从而最终确定参数取值。当然这些因素和参数在企业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