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投资对应什么科目?
在会计核算上,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资产和债权投资都有“应计”的计量属性,也就是说,这些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都要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反分录冲销投资收益);区别只是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债券投资是采用市场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而持有至到期资产是采用成本法确认其账面价值,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该资产的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对于短期证券投资来说,其构成内容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所以,根据上述会计原则,如果企业以市价100万元购买A公司发行的股票,那么,在资产负债表日,如股价上升至120元,则应按120万元的市值入账,同时相应增加当期营业利润10万元(120-100),而相应的支出却作为费用提前列支了9万元(100-120)。
这样处理虽然符合会计的处理原则,但却有可能使短期证券投资的决策参数产生偏差。因为以市场价值作为入账依据,意味着企业的现金流量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即在企业财务状况不变的情况下,股东权益的变动应该等于现金流入量的变动。然而这种按照市价确认投资收益的做法很可能造成投资者误以为企业资本增值是因为经营业绩提高所引起的,从而给管理者施加额外的压力。很多学者都在争论这种按市价入账的方法是否合理,目前国际上也有不少企业在改革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