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为什么有展期?
展期(Rollover),又称为自动续期,是基金运作的基本环节之一。 基金合同生效后,需要持续运营,从而持续收取费用或赚取收益。在存续期内,基金需要不断买入股票、债券等进行资产组合管理以实现其投资目标。即使基金合同已经到期,基金的“生命周期”也不会自然终止,而需要通过展期继续运行,进行资产管理。 对投资者来说,基金进行展期操作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对基金管理人而言,则需要制定合理的展期策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改变基金用途的,必须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修改基金合同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尽管基金合同期限满了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延期,但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否则基金不可能无限期地延长运作期限。
1.法定展期条件 对于大多数主动管理型的基金产品而言,由于其通过积极的管理尝试获取超额收益,当市场的波动使得业绩比较基准发生逆转的时候,往往是基金产品需要“展期”的时候。此时,基金经理需要对市场环境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争取新的收益来源。 当股市、债市下跌时,基金产品往往面临净值下滑的压力,但如果能够把握时机,采取适当的投资策略,不仅可能降低整体风险,还有可能从中获利。
2.实际展期案例 中国首只公募基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基金)发行的华安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创新基金)于1998年7月成立,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封闭式基金,也是我国基金行业的第一支创新品种。由于该基金设立的初衷就是“追求创新,敢于冒尖”,因此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中,该基金大胆进行资产配置,全力抢筹绩优港股,成为极少数获利的基金产品之一,为投资者获得了丰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