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墓基金如何运作?
谢邀 首先说明,我不是很懂这方面的法律和政策,所以答案肯定有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正! 关于墓地基金的法律依据,目前我所知的是2016年3月1日起执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这个文件里面没有涉及公墓和骨灰堂的内容,所以可能无法直接应用于私墓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但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益性墓地实行指导价”,同时第十四条规定了建设公益性墓地应办理的手续,这两条应该可以作为建立私墓基金的指导性意见。
个人认为,所谓公益性质,即是指墓地服务的对象是孤老、军烈属等社会弱势群体或集体使用;所谓公益性就是政府不给予任何投资补助,而由墓地的服务提供方通过成本核算获取合理收益。 基于此,我认为私墓基金的运作可以参考以下程序:
一是制定章程。明确基金设立目的、资金来源和数量、资金用途、管理机构和人员、基金支出范围和标准、监管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等等事项。
二是申报批准。基金会应当向市县级民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取得法人资格。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予以登记并在核准之日起的30日内颁发证书。
三是资金募集。可以通过发行彩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但募集资金数额应当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相匹配。
四是科学规划。根据当地人口结构变化和殡葬需求状况,结合土地、环保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合理规划,分期实施。确保项目建成后的有效运行和管理。 五是规范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信息准确、披露及时。
另外,鉴于墓地属于社会保障性的基础设施,我建议可以参照公租房的模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