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什么级别?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关于建立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基金的意见》,全国社保基金是由政府主导设立,由统筹地区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管理,用于确保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基金。 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一)财政拨款;(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转所得收益;(四)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基金主要由职工和企业的缴费以及财政补贴组成,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当前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企业负担部分逐步转移给了个人,使得企业负担的部分降低;另一方面国家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基本养老金进行补助,以实现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作为社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养老基金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统一计算、集中核算,并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而言,就是先收后支,收支挂钩,保证安全,有效使用。也就是说,收取的基金要先存入银行,有收入才能支出。
同时,为了保证基金的正常运转和使用效果,《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明确基金预算的编制、审定和执行,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基金预算的执行必须做到准确、及时,不得提前或延迟;基金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进行,不得自定收入项目和标准、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增加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