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
2017年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5月2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显示,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期限截止到今年年底,单位及职工的缴存比例可继续上浮不超过13%。 《通知》指出,2016年全市各类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均按规定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年共缴存住房公积金481.9亿元。
按照2016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145元/月;同时,根据规定,企业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外地在京设立分支机构无固定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为20%。
《通知》明确,单位和个人可以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缴存比例。其中,缴存比例需要上浮的单位,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证明其经营确实遇到困难或者资金紧张,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予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