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防用品扣税吗?
劳防用品是劳动保护用,主要用来保障劳动者安全生产、健康工作,属于职工个人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合理的劳防用品支出作为管理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下列项目不能列入劳动保护费开支的范围:(1)服装;(2)非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等);(3)个体经营户职业者直接从事原材料加工的人员所佩带的口罩、草帽、手套等。对劳动者个人因工作岗位需要而购买的劳防用品,应作为员工福利费,由公司负担的部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个人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工资津贴”。
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标准确定品种、规格和数量并加强日常管理,做到账目齐全、准确反映物资发放与成本消耗情况。二是企业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质检部门验发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商标标识。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作为劳防专用进行报销;三是企业应对购置的劳防用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名称、编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单位等信息。四是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劳防用品支出,以发票为依据,凭有效证明资料如实入账,并妥善保管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