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企业确认收入吗?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借款费用应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价值; 2、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小于预计金额时,其差额作为递延资产,在以后各期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3、至于这笔资金的利息收入是否要确认为当期财务费用,要看是否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资金确实已经用于投资项目上。 如果有证据支持(比如相关的合同与凭证)证明该项资金确实是用于投资项目,则该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否则就应该作为财务费用核算。
4、对投资者来说,投资所得收益包括全部利润和股利收入,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仅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延期收款的利息收入肯定不属于当期的投资收益,而是属于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债务重组中的利息收入是债务人出于还债安排而自愿支付给债权人的,具有明显的补偿性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它也属于收益的一种。只是这种收益的取得带有补偿的特性,而不是经济利益的总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