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有存货吗?
我作为施工企业的财务总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工程施工有存货。 1、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属于存货,如混凝土搅拌站储存的砂石骨料、水泥等;又如钢材加工场存放的钢材。
2、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也属于存货,比如浇筑成型的混凝土结构,待装修的水泥砂浆找平层等等。
3、施工过程形成的低值易耗品,也属于存货,如安全帽、胶鞋以及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又如焊条、砂纸等等辅助材料。
4、施工完成后,在质保期内,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需要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的,属于存货,要提取相应存货跌价准备金。 那么什么是存货呢?
《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定义是企业持有的可供销售或使用的资产,其特征主要是(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提供物料或服务,(二)期望在未来实现出售或是消耗,因此首先它具有资产的属性;其次,该资产的性质应当是具有实际或可能的销售或转移,也就是具有可销售性。这样定义的存货覆盖了所有具备上述两个特征的物件和项目。 施工单位自购的材料、工程物资都属于存货,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已售出而尚未出库的材料;
(二)在途物资;
(三)委托其他单位代存的设备。 总之,凡是能构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并在企业日常活动中占有相当比重、能够实际测量的经济资源,均应确认为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