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谁投资?
1.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是谁投资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哪个部门、哪家单位投资? 答:《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由发起人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由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有权自主选择投资者和转让办法”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经营”“国家授权投资公司不得从事融资担保活动,但依法为所投资的企业融资并提供服务除外”。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说的“投资”实际上就是股东或初始发起人的出资(实收资本)。这个资金一般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划转,有银行出具的入账通知书,并有对应的会计凭证。
2.如何保证这个初始的投资额能到公司的银行账户里? 答:一般来说,只有两个途径: 一是直接支付给公司账户,这种支付方式的依据只能是符合财务制度的合法票据(如税务发票等);二是先付给中间账户,再由中间帐户转到公司账户,这种情况下,中间账户一般是由代理记账公司开设的临时账户,主要用于往来款项,而且不能是基本存款账户,否则就违反法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