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原还算首套吗?
算首套房! 很多非金融行业的人,对于房贷、信用贷等信贷产品的利息计算并不是很了解。 常见的利息计算错误有: 把月利率换算成年利率; 把等额本息的还款总额误以为本金; 把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误以为是每个月还一次.... 这些错误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多还了利息甚至本金。 那正确的利息怎么算呢? 举个栗子: 如果借款10万元,年利率12%(1分钱/1元),一年到期连本带利共需归还108000元。 年利率12%怎么计算? 日利率=年利率÷365=12%÷365≈0.33% 月利率=日利率×2=6.6% 一年12个月,每月按月利率6.6%计算利息,10万块一个月6600元利息,一年79200元。 本金加利息一共107920元。 是不是这样算起来比较清晰明了?
如果借款人是按上述方法自行支付利息并偿还本息的,则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息和本金都正确。 但如果是银行或金融机构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利息,那么就会比债务人实际支出的利息要少。 原因何在? 因为债务人除了借贷资金外,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手续费用、银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银行作为企业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等等。 所有这些费用加起来可能高达借贷金额的6%-10%! 这也就是说债务人在此基础上多支付了这么多的利息!!
看到这里,你还会认为首套房认定只看贷记录嘛? 当然不! 首套房判定看的是家庭(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除外)名下是否有过房贷,而不是看债务人个人是否在银行业务上有过贷款申请,因为每个人在银行的业务都是不同的,不能简单相加。
所以,大家不要觉得自己的信用报告中显示贷款记录了就要交高额的房贷利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