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何要发行证券?
所谓“证券”,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能买卖的东西”,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必须是可以作为独立单元交易的金融商品;二是必须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往往以货币作为载体的形式出现。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定义:证券是交易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而具备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有价凭证。
公司设立之初,需要向公众募集资金以便运营,这时就会发行证券。比如你投资10亿美元成立了一家公司,为了筹集资金,你就要向社会发出要约,承诺按照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付息,如果有人买了你的债券,就相当于你收到了10亿美元现金,同时承担按约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义务;如果你投资10亿美元成立了一家公司并在市场上募集到了15亿美元的资金,则你不仅拥有了15亿美元的资产,而且获得了相当于5亿美元利润的收益分配权(股东分红的权利)。
当然,这15亿元在投资时可能会以每股15美元的价格买入,到时也许就能卖到25美元甚至更高,这样你就得到了一笔可观的投资收益。然而,如果没有良好的管理,这笔钱可能变成14.9亿美元甚至更低,这时你就会损失一部分本金甚至全部本金。
当公司发展壮大了,有了更多的钱,同样也可以再次发行证券来融资,不过这时发行的证券可能是股票而不是债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