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系统应该摊销几年?
我来说说吧,现在国内企业软件大多采用年度租用的模式,也就是按年付费。这样客户就不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可以比较灵活的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来增加服务器的资源。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对系统的使用是有一个习惯培养期的,通常来说3-6个月,如果过了这个时期还没有充分使用系统,则表明系统与企业的实际业务结合得不紧密,企业前期投入成本浪费较大,则企业有权要求服务商退还未到期的服务费(虽然这种权利很难实现)。因此对于系统服务商来说,要想减少自己的损失就必须尽量让企业尽早地充分使用自己的产品。于是,一些服务商就采取了“免费试用”的策略,在初期给用户较大额度的使用权限以鼓励用户尝试并体验服务。
但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该服务的折旧该如何计提呢?因为传统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按月提取,而这里的服务器使用权却是按年或者按月计算的,显然不能直接用折旧的方法来计算。事实上,这属于软件生命周期理论中的一个阶段——即试用阶段,在这期间软件的使用权被无偿授予用户使用,但用户并没有完全控制权和使用权。
在软件生命周期的这一阶段,开发者仍对软件进行不断完善,用户也可以提出改进建议。此时软件尚不成熟,其潜在的价值也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在这一阶段的计价方法应该是基于用户的实际支出与预计将会支出的差额,加上必要的利润和税金。当软件通过试用期后,如果用户决定购买后,则可以将本阶段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