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付是谁?
关于这个问题,我其实之前有回答过类似的,正好拿来修改一下重新发出来,供大家参考 先放结论:在上海买首套房,如果商贷利率是LPR+加点组成(加点可以是负值),则房贷申请人是首套;若是基准利率或上浮组成,那么房贷申请人就是二套(本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或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属于三套,不可贷款。 首先明确一点,认定是否首套房贷利率是根据申请人的住房贷款记录认定,与房屋套数无关,即使借款人名下有一房也无贷款记录,银行认定为首次贷款,享受首套房利率。而此前,很多人通过一次性付款给亲朋好友再挂名抵押的方式获得低利率贷款,这种方法在LPR利率定价机制下将行不通了。
目前,商业银行发放的房产按揭贷款,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4.9%,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根据央行规定,各商业银行每年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一次贷款利率,今年首次实施LPR利率,以后每满一年重新报价一次,整个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
以一套500万元的房子为例,若银行利率调整为LPR利率,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加减点(加点可为任何数值)确定合同利率,如加10个基点(即0.1%),则房贷利率为5%,即商业房贷利率为5.0%,公积金贷款利率仍为3.25%。 按照这一标准,只要借款人在央行征信报告中无信贷记录,且所购房产是自用的,并且能提供首付款证明材料,即可认定为首套房,按首套房利率执行。反之,若借款人有房贷记录,无论是否为异地,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房贷利率按二套房标准执行。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算法只是基准利率转换后的算法,并不是实际的房贷利率。因为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减点数值,各大银行有权制定自己的内部加/减点数原则,所以最终客户实际签到的房贷利率可能有所区别。在转换成LPR后,未来如果LPR下降,首套房利率有可能也相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