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贷款会平仓吗?
1、“股票抵押贷款”,实际上就是一种融资方式,即投资者通过出让证券持有权来获得资金。 按照操作的方式不同,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质押融资模式(以下简称“直融模式");另一类叫委托贷款模式(以下简称“委贷模式").其中后者在我国较为常见. 一、对券商而言,两种模式的利弊如下
2、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直融模式下券商的资金利用率更高,其经营成本也更低,但对券商的监管要求也较高。因此,目前大多数券商都采取这两种融资方式的混合形式进行融资业务。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以民生证券为例,该公司既采用直接的融资模式又采取了间接的融资模式来进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具体如下图: 上图中可以看到有83名券商进行了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同时还有40家上市公司向这83名券商进行了债券发行融资,这种融资结构的特点在于将券商的自有资金与客户的债券融资进行捆绑从而提高了融资的效率和资金的利用效率。 当然,由于这种融资方式的风险较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会对券商设置一定的门槛条件: 首先,券商所接受的客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股票质押式的回购: 其次,对于股票质押率也有限制规定: 对于券商所获得的收益来讲,在直融的模式下券商可以全部获得,而委贷模式下券商只能拿到其中的15%-20%;但委贷的前提是需要券商先垫资给券商,这样券商就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二、对上市公司而言,两种方式也有各自的不同之处: 在委贷模式下,一方面可以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使企业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但是这样的融资模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被质押的股票一旦遭受市场波动或者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企业的股价将会大幅度缩水进而损害到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委贷模式下银行和券商都会收取较高的利息,这也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 而直融模式则不需要第三方做担保也不需要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融资,这对于资金相对紧缺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既可以节约一笔很大的中介费用又可以避免因质押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一些风险!总之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有利又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