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向股东贷款吗?
小贷公司是为实体经济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为了防范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小贷公司不得从事或者通过第三方从事如下活动:
一、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通过实体银行网点的柜台、电子渠道或者委托贷款等渠道,发放贷款或者办理收付结算业务。
三、从事或变相从事票据融资业务,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福利,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为关系人吸收存款或者从关系人处领取报酬等。
四、委托贷款、受托贷款业务。
五、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或者转贷业务。
六、既发放贷款又办理融资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