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并购基金如何避税?

叶梦叶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关于跨境并购基金的税收问题,我最近刚好写了篇干货文章,在此分享! 跨境并购交易中的税务问题一直是比较复杂的,由于贸易战导致的关税提高和加征关税的预期一直笼罩在跨境交易的上空,如何有效合规的进行税务规划成为了每个从业者都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本文以境外结构为例(境内结构有所差异)从跨境交易的四个环节即:交易设计、主体设立、资金出境、投资运营中分别探讨可能的涉税事项及应对方法。

一、交易设计阶段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合理的交易设计是完成后续环节的关键。对于跨境并购而言,交易涉及的主体包括目标公司和其母公司,若存在实际控制人,可能还包括实际控制人和其所在的集团公司,不同的主体在交易中承担的税务责任有所不同。

1. 目标公司——纳税义务人的确定 原则上来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法人单位”)应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一般情况下,法人在成立之日就具备纳税资格,应当进行纳税申报。但考虑到实际业务情况,并非所有的目标公司的设立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为了降低税务风险,设立过程中的目标公司可以经税务机关批准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待符合条件时再办理正式税务登记。

2. 目标公司 —— 所得的来源 目标公司取得的收入或获得的利润通常有经营收入、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等,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按照中国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于其他国家的所得,若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未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可不缴纳所得税;反之,则应在源泉扣缴或汇算清缴时依法缴纳税款。

二、主体设立阶段 除了目标公司以外,参与跨境交易的各方主体还需要注意税务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设立新设企业还是收购已有的企业,均属于营业转变形态,不应影响相关各方的纳税义务。但良好的税务安排能够使各方主体合理、合法地降低税负。

1. 新设主体——税收安排 新设主体常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契税。

(1) 企业所得税 在不造成重复征税的前提下,新设主体可采用以下方式减少所得税负担: a) 若新设主体为同一项目设立,可争取按照“固定资产”的方式处理,将所收取的资金作为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而不是作为投资收益处理,这样就能有效地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 b) 对于新设主体,应注意区分资本性投资和收益性收入,尽量多地把资本金投入生产经营,并尽快实现应税收益,从而早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来源。

(2) 契税 三、资金出境阶段 虽然大部分跨境交易的项目本身需要较大规模的投资,但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各项费用(含手续费、佣金、律师费)、税费等支出而使资金流动规模增大。在符合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支出范围与金额,有助于降低整体税收负担。

四、投资运营阶段 这一环节涉及的税务问题相对复杂,除常规涉税事项外,还可能受到地方税政调整的影响,因此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