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合并怎么区分?
一、概念不同,公司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以上的企业法人(公司)通过订立合同来实现资本的整合行为;而公司吸收合并则是由一家企业吸收另一家企业的存续状态。
二、涉及的法律程序不同,公司并购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订立合同、办理资产与股权转移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等;而吸收合并不但涉及上述程序问题,还需要经过清算、注销等程序。
三、所应遵循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不同。一般而言,公司间发生并购行为必须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应当遵循市场原则。 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属于国家垄断或特许经营行业的企业,往往不允许其自由并购,而需要由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并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四、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并购一般发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因此往往会导致其中一方丧失独立法人地位,并入另一方之中,从而对被收购方产生重要影响乃至决定性影响;而对于吸收合并则一般不会导致一方彻底不复存在。
公司间发生并购行为还往往会受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
五、交易的支付方式不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了政府干预情形外,原则上公司交易均应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等价有偿协议,因此多数情况下是现金支付方式。但对于吸收合并而言,由于一般不涉及法人资格消灭的问题,故多数情况下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六、目的动因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公司进行并购主要是为了能够迅速壮大自身实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而吸收合并则是为了实现企业产权的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