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司怎么样?
资产管理司设资产管理处、处置一处、处置二处、处置三处四个内部处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管理办法;研究国有资本管理与运行状况。
三、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依法审批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事项,审核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价格;依法办理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研究并组织实施重要国有企业重组。
四、审查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承担国有股权管理的其他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核销国有产权损失的审批意见。
五、研究国有资产评估政策,组织拟订国有资产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评估_rules;核准和备案涉及国有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
六、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的审核意见;参与所监管企业投资于重大建设项目的研究论证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和企业经营绩效评价体系;承办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的有关工作。
八、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债方案。
九、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