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再贷款有风险吗?
有,而且风险还很大:
1、房屋所有权存在风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的抵押,必须由房地产所有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房主与他人共有房屋,就必须由该房屋的所有共有权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而且在取得贷款前,抵押合同不生效。如果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房主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甚至虚假签字即办理了抵押贷款,一旦另一方不追认该签字,抵押合同就无效。
2、房价降低产生的风险。如果该房屋贷款时价值20万元,取得他人房屋按揭贷款15万元,但办理完贷款手续后,该房屋市场价格开始下跌,跌到15万元时,该房屋已经不能取得他人15万元的住房按揭贷款了,房主就会因无法取得15万元的按揭贷款而不再履行向他人的15万元借款,他人就会因贷款已取得而无法取得房主的借款,就只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3、在取得他人房屋按揭贷款后,房主可能携款潜逃而不归还他人15万元借款,致使他人无法取得按揭贷款和该房屋所有权。如果房屋价值低于按揭贷款数额的,他人即使取得房屋所有权,也无法弥补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