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提前还贷款?
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没有人办住房抵押贷款,就是因为贷款利息高,没有将钱存放银行获取利息的收益高。而我国目前的银行存款利息低,1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仅为1.98%,相比较现行的5.508%的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存贷利差为3.528个百分点。
假设按现行的7折优惠利率执行计算,利差也有2个百分点。这样算来,将本该用于住房抵押贷款还款的钱存入银行,完全可以用所获的利息支付贷款利息。
因此,一些手中并不十分宽裕的购房者对是否提前还贷也应从经济角度考虑是否划算,存入银行获得的利息收入与提前还贷节省的利息支出对比划算,提前还房贷还是合适的。
若按照我国现行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规定,贷款期限越长、利息多,采用该方式归还利息总额将高于本金总额(即支付了两倍于所贷金额的利息)。如果利率多次上调,支付的利息总额更多,采用“转贷方式”也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