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几年未计提?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人员疏忽或者政策改变等原因,导致前期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计提折旧,以下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讲一下前期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解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如果企业没有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那么就是前期会计差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即调整发现年度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及上年数。
其次讲一下折旧年限的核定问题。
根据税收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申报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和折旧年限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