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破产资产有哪些?
非破产财产,是指不属于破产案件当事人所有的或者不在破产当事人支配之下的财产。主要包括:
(1)党、团费及工会经费。企业党、团费及工会经费,是企业党组织、团组织和工会组织活动的经费,是各该组织的财产,不属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能用来清偿企业债务。
(2)各成员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库藏。
(3)在途的不属于破产企业受领财产的在途物。
(4)为他人保管的财产。
(5)租用、借用的财产。租用、借用的财产的所有权虽已移转到承租人、借用人,但承租人、借用人依法律或者按照租赁、借用的约定,不能将该财产出卖,自不能以该财产为其所负债务设定抵押权和其他担保物权,更不能以此财产为企业债务的清偿标的物。因此,承租人租用的财产、借用人借用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6)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财产。如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7)其他依法权属不属于企业或者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财产权不属于企业的财产。如委托加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