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转账算资产吗?
账户贵金属业务在性质上不同于实物贵金属业务,虽然投资者在账户中持有的是“黄金”,但这种“黄金”存在载体是账户而不是金锭或金条,其本质上是黄金份额,贵金属只是一种计量单位。通俗地讲,这种“黄金”只是一种记账黄金,不能提取实物黄金,投资者在账户贵金属业务中,取得的“黄金”仍然属于金融资产的范畴。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该账户所持份额属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权益性投资,应当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处理,初始确认时应以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不含手续费和相关交易费用)计量。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不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同时,投资单位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对上述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