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如何撤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报告无效,由有关评估主管部门宣布撤销:
1、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利用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承揽资产评估业务的;
2、超出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备案的机构业务范围,承办法定资产评估业务的;
3、资产评估机构的分支机构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办法定评估业务的;
4、承办法定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严重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程序或者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的;
5、按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自行回避而未提出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报告无效,由有关评估主管部门宣布撤销:
1、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利用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承揽资产评估业务的;
2、超出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备案的机构业务范围,承办法定资产评估业务的;
3、资产评估机构的分支机构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办法定评估业务的;
4、承办法定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严重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程序或者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的;
5、按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自行回避而未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