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小额贷款违法吗?
近二三十年,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了实质性的结果,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都有飞跃式的进步。随之产生的一些问题,像财富分配不均等,使得小 部分人员经济出现断层,正常生活由于缺少资金而遇到麻烦。为改善此类状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式,民间小额贷款机构应应需而生,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 解决了部分资金短缺人员的燃眉之急。
但是,任何新生事物在出现和发展过程中,都会存在一些问题。近来,有媒体报道,关于民间小额贷款公司的报道呈渐多之势,但其负面新闻也频发而出。
大致的情况是,贷出方收高利率的同时还要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贷出后往往不能按时收 到利息,经常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而且一些公司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吸存,跑路的事件时有发生,借贷纠纷往往不能得以解决……这些状况使得民间小 额贷款公司总体形象欠佳。
那么,民间小额贷款公司合不合法呢?
2010年5月,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银、证监会、工信部、商务部等22个政府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民间承诺小 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明文规定:民间小额贷款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受民法和商事惯例约束,其经营行为具有信用性、营业性、 抵押性、独立性等特征。
可见,民间小额贷款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是受有关法律保护的。
但是,由于缺乏监管,部分民间 小额贷款公司钻法律空子,违规操作,给原本受到保护的民间小额贷款披上一件非法的外衣,从事一些违法活动。2010年8月,北京市民间 贷款行业协会正式宣告成立,该协会在成立大会上做出承诺,将构筑行业监管“防火墙”,提升会员企业规范经营水平,加强相关行业合作,并在必要 的情况下,采取制止行业恶性竞争等系列举措。
显然,这一机构的成立,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北京地区微型中小企业的利益,为她们提供资金上的援助。
全国其他地方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如何,是否也成立了相应的小额贷款协会,保障当地微型企业 和借款人的利益,确保国家金融秩序稳定,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据笔者了解,全国范围内除了北京地区外,当前还没有哪一个区域的小额贷款公司做到了有序 发展,无论是业务运营还是人员录用,都没有符合相关标准的制度出台。
部分省市相关部门为了遏制盲目投资、滥设小 额贷款公司现象,出台相关规定,限定人数、注册资本以及业务范围等。但是这些规定过于泛泛,内容不够明确、不够细化的缺陷依然存在。 而且,政策出台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严格按照 规定执行。由于没有切实的执行力度,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状况仍不理想。
反观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个地区只能存在一家类似的小额贷款银行,以垄断的方式减少竞争的激烈 度,保护当地的经济不至于受到大的创伤。另一规定是,贷款人以公司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股本,社区以房地产业税的免税优惠作为股本,政府无息 贷款给收入低的人员。这样,使贷款的金额较大,相对期限较长。
韩国规定,每一个地区只能存在三家中等规模的银行,在地域上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每个银行都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有关小 额贷款业务,一般不对外征集业务,而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介绍和提交。
从以上可以看出,虽然我国民间小额贷款公司已经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但在发展和规范程度上远不及美国、韩国等外国。要想让我 国民间小额贷款健康发展,就必须从法律上对其进行保护,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此类公司的规定,给予他们相应的资质,逐步对民间小贷公 司的行为进行监督,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
另外,应当扩大上市融资的渠道。通过证券市场融资,不但可以筹集大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通过公开上市,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促进公司向着集约化、规范化、健康化的方向发展。同时要搞好宣传,提升 社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知度和信任度,逐步提高社会投资的兴趣,让小额贷款公司在融资渠道上越走越宽。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保障微型企业正常 运行,改善经营环境,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