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赠股份何时到账?
“易通贷”是易信(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该平台借款需签署电子合同。 《公司法》对股东变更的程序有明确规定。平台方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为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达成资金借贷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也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在平台上发布的转让股权项目能否最终实现,受让方是否实际支付,均需要根据协议约定及实际的履行情况来认定,平台的介入并不必然导致结果的一致确认。尽管平台方已在中间起到了撮合作用,并提供了相关服务,但并不能当然地认为其已经完成了居间促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义务。 本案中,从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来看,原告将股权转让给被告时,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协商确定了转让价格、期限、方式等主要条款,随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万元的款项,应视为被告同意按照该协议履行,故本院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30万元股权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因双方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标准,现原告主张按欠款数额的年利率24%自逾期之日即2015年8月16日起计付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亦予支持。 至于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代垫费用1.89万元的诉求,因其未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该项费用的支出系因被告违约所致且已实际发生,故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