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美国总统才几百票?
因为美国是选总统而不是直接投给某一个人,所以叫做选举人票(electoral vote)制度。 这种制度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程度地接近“多数原则”,并且通过相对较小的选票统计误差来决定大选的输赢。 而坏处就是可能产生所谓的“胜者全得”(winner-take-all)问题或者所谓“挤牙膏”(spillover)现象。
为了便于讨论,假设所有州实行的是普选制(普遍一人一票直接选出总统)而非选举人票制度。现在有50个州同时独立投票,每个州有一千张选票。如果有一方得到其中49州的选票而另一方只得到一州的选票,那么毫无疑问得到49州选票的肯定是胜利者。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一种“胜者全得”的问题:即虽然选民们对某个候选人投了票,但该候选人在全国总选票的统计中却没有超过半数(比如有20%的人给A投了票,18%的人给B投了票,但A只得了48%的总选票, B却得了52%的总选票),导致无法确定谁是总统。出现这种情况显然是有可能的,只要存在一个“中间态”的候选人在几个选区的投票率接近,而其他任何一个人的投票率都不高即可。 当然,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毕竟选民们是自由投票的,没有人会强迫你投某一特定的候选人(除非你是他的奴隶),所以最终结果必然是某个候选人的票数恰好过半,也就是刚好足够代表人民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发生“胜者全得”的问题了。
然而,如果实行的是选举人票制度呢?情况就不同了。首先,选举人票都是给定州的,一个选民一般只能给自己的州投票。此时,前面那个“中间态”的候选人即使在全国没有过多票,但是在个别州或许可以多得足以获得该州的选举人票。这样他就能让自己的总票数超过半数,而成为总统。
另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所谓的“挤牙膏”现象。还是假定有两个候选人的支持度相当,都在50%左右徘徊,某一个候选人在全国总共只得到51%的选票,另外哪个候选人却得到了49%。但是,由于这两人得到的所有选票不可能全部集中于他们自身所代表的州,也就是说在某些州他们的票数可能会互相重叠。于是在这些州,他们各自的得票率就可能低于50%,而使得自己的选票被“挤出去”。这时,虽然他们在全国总和的票数都超过了半数,但却输掉了所有和自己竞争的候选人获胜的州(因为他们的得票率总是小于100%)。这样,本来势均力敌的竞选变得一边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