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产品有什么?
1、生物类 农作物品种资源包括农作物、林木、草坪植物、野生亲缘物种等,作物栽培品种应说明品种全称、命名单位、发布日期以及品种特征特性(主要性状)、产量表现、品质指标或主要病虫害名称和防治方法等内容;林木种子应说明树种名称、拉丁学名、所属科属、产地及来源地、繁育方式、性状描述(含树高、直径年生长量、叶量、花色、果形、成熟期等的描述)、质量指标(含种子含水量、净度、发芽率、干粒重的测定结果)和检疫性有害生物名称及其防治方法;花卉种子或苗木应当提供花卉的学名称、别名、科属、产地或原产地及来源地、繁殖方式和品种审定编号等。
2、化学农药类 登记农药制剂应当提供农药的名字(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剂型、配方组成及含量、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专利信息的文本及专利号、农药登记证号等信息。 进口农药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登记证书复印件,境内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其委托书,供应商营业执照及其购销合同。
3、兽药类 兽用生物制品登记时应附有研制报告或者工艺说明书,主要包括试验动物种类、数量、性别、来源、健康状况,疫苗菌毒种来源、品名、规格、浓度,疫苗株(毒)制备,成品检验记录,无菌、无病毒检测记录,低温保存条件、期限,运输、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申请兽药注册或者办理变更登记注册的,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兽药注册申请表》;
(二)新药临床试验报告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三)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文;
(四)中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五)样品,并注明样品种类、数量;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