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哪些国企改革?
目前,深圳市属国企改革的思路是实施“1+N”方案,即出台一个总体改革方案,制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资监管机构组建等N个专项方案。 2015年4月,经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深发〔2015〕3号),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总体设计、系统谋划。这是指导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纲领性文件。随后,为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国资监管机构的专项方案陆续出台。
2016年8月,深圳市政府印发实施《深圳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施方案》(深府〔2016〕98号),明确将其定位为 “全市国有资本运作的平台和载体”,承担“战略投资、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三大功能。
同时,为解决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及所属企业运行中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难题,分别制定了《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编办〔2017〕43号)以及《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分类定级实施意见》(深国资〔2016〕647号),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保证国改顺利进行;结合分类定级结果,分别确定了不同企业的薪酬导向,在人力资源方面为改革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