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领取多少?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相关统计数据的公告》, 2016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485元,年平均工资为65820元; 2016年全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3978元,年平均工资为47736元。 深圳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可以按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0%确定(即3789.5元*0.6=2273.7元),也可以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6327.8元*0.6=3796.68元)。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不同,养老金会有差异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交纳的比例一般是工资总额的28%,个人交纳8%,比如你的工资是4000元,那么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要交8%和28%,也就是每个月交320元。
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全程承担缴费义务。深圳地区一般以最低缴费指数计算,个人缴费金额等于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乘以60%再除以12个月等于每月应缴费用。 举个例子 假如小明的工资是3000元,那么他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是(5364×60%÷12个月)=268.2元/月;如果他的工资是6000元,那么他个人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则是(5364×60%÷60%)=437.7元/月。
由于个人的工资水平和社保缴纳基数不同,因此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是不同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退休之后一次领完个人帐户全部余额并不亏待参保人员,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全部余额,作为补贴重新投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