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属于对外投资吗?
从企业外部来看,由于所有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融资能力、决策的有效性等,所以对被混合方来说是一种外部投资;但从企业内部来看,管理层与员工是拥有剩余索取权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到改革能否成功,因此他们也应该分享改革的红利,所以又是一种内部收益的分配方式。 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资本不仅作为出资人参与分红,而且还通过转让部分股权获取收益,其实质就是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资产的处置权得到了明确的界定。而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故此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是实现产权清晰的关键一步。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过程也就是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过程。混合所有制的实现路径有很多种,可以是外引战略投资者,也可以是在内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无论采取哪一种形式,都会使企业在人力和物力上得到加强,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带来新的经营思路和发展动力。但不论是何种路径,都必然会涉及到企业内外部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调整,所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推进还取决于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协调。
混合所有制本身不是一种投资模式,而是属于企业体制和治理结构问题,即不同性质(国有和非国有)所有者将不同形态(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甚至债权)的资本结为一体,形成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权多元化体制,并按共同章程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其实质就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股权式合资(这种说法在计划经济年代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混合所有制,或混合所制改革,本质上都是在企业体制或治理结构上进行改革,而不是什么投资改革(不过投资是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即前提)。
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属于利用自身(母体)积累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或非股权投资于自身之外的对象(可以是不同性质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其实质上是利用资本增值的手段,并购或控制其他企业(这与混合所有制有共性也有区别,下文说明)。对外投资是投资行为,本质上没有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区别。
国有企业搞“混改”即“公司改制”,需要先将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这是为自身股权价值定价,评估目的是企业改制(产权交易),一般为100%股权。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若进行股权投资,也需要对投资对象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这是为了为投资对象的股权价值定价,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一般不会收购100%的股权。
因此,以上两者的区别很明显,一为自身价值定价“要钱”,一为投资对象定价“投资、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