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并购基金的区别?
从交易的形态上来看,PE并购基金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先募资-投资项目-退出”的模式,这一类与一般的私募股权投资并无二致;
另一种是“先募资-投资于上市资产-转让套现”的模式。前者通过所投的项目进行退出来实现基金的退出,后者则是直接选择已经上市的标的进行资产处置以实现资金的退出。对于创业者来说,通常更关注基金是否具备“退出能力”,因此后一种模式更容易被市场关注。但是,我们并不提倡单纯为了退出而投出,“投得好”才是第一要义,“退得好”才是锦上添花。
在交易的模式中,又涉及到GP(一般由买方中介机构扮演)、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通常是买方自己成立的主体)和LP(一般由卖方中介机构扮演)等多个交易主体。各个角色各有分工,共同完成整个交易。 从业务流程上来看,一个完整的PE并购基金交易大致需要经历项目遴选、投资谈判、交易执行、资金回收四个主要环节。
首先,基金管理人需要通过一定的机制设置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遴选,确定要开展交易的标的。这个阶段往往会委托专业机构来进行尽职调查,判断项目的可行性以及估值的合理性等。
其次,基金管理人与买卖双方展开投资谈判,就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节奏、安排、条件、期限等。
然后,基金管理人或者其设立的SPV与LP签署出资确认书等材料,完成缴付资本金的手续,并协助LP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变更备案申请材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使目标公司成为LP的间接控股公司。
最后,基金管理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将资金按约收回,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和方式退出,最终实现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