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企业免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产品; (二)粮食; (三)食用植物油; (四)烟; (五)酒、饮料; (六)化妆品; (七)药品; (八) 自来水、污水处理费; (九)电力; (十)气; (十一)冷气; (十二)热力; (十三) 垃圾收运费; (十四) 国家规定的对人民生活影响较大的其他项目。 根据上述条款,免税项目是有限制的,仅限制在14类应税项目中,且必须同时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免征增值税,即属于“免税项目”范围。 对于零售商来说,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的税收问题需要关注:
1.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无需增值税发票,是否就意味着可以免征增值税? 不可以!虽然零售贸易行业一般以收取现金的方式销售商品,但存在部分零售户因购买方要求或经营需要等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对于此类开票行为同样属于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应依法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 如果客户不要发票,能否不予开具发票而不用缴纳增值税? 不能。按照规定,所有经营者都必须建立售货凭证和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购货单位以及购销时间等详细情况。即使顾客不要发票,也应如实登记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因为税务机关有权核查。否则,一旦查出,轻则补缴税款,重则会因此受到罚款处理。
3. 我是一名个体户,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是否免征增值税? 目前,我国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的是“月度所得不超过2万元,季度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而非个体户,只要取得经营收入,均应缴纳增值税。个体户的上述说法不对,应按实际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优惠政策不区分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应税劳务,亦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范围广,是利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