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直接升2级么?
1、从1998年起,原国家经贸委就停止了中小企业类型的划分。因此“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这个提法已经没有了官方说法。 原国家经贸委曾出台过《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但该文件已失效,已被删除。 2017年,工信部公布《大中型工业企业分类指南(试行)》,将工业企业的规模性质分为5类: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并明确说明,本指南所适用的产业范畴为制造业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目前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官方说法是: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经营收入为依据进行划型,具体可参见该规定。 该规定指出: 注1:大型企业,是指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大的资产总额和盈利水平; 注2:中型企业,是指资产负债率高于60%,资产总额低于4亿元的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不能。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贸易外汇收支和贸易融资业务管理需要,结合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贸易融资,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指标等情况,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实施分类管理。B、C两类企业的分类结果由外汇局通过发布“关注企业”名录进行管理,企业A类无需主动申请。外汇局按照“谁分类、谁调整”的原则对企业分类结果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企业管理措施自调整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以及综合评价指标情况将企业分为A、B、C三类。综合评价指标由贸易外汇收支、贸易信贷指标组成。贸易外汇收支指标包括:收支的规模增长指标、收支结构合理性指标、正确申报的指标等;贸易信贷指标包括:报告的及时性指标、余额占收支比指标、变动趋势合理性指标、货物流与资金流一致性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