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换届董事会?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置董事会的,股东会任命董事的程序如下: (一)提名; (二)考察; (三)审核; (四)决定。 一、提名 董事会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股东会提名;
2.董事会提名;
3.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提名;
4.上级主管部门提名;
5.其他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名;
6个人自荐。 二、考察 对被提名人的基本情况予以了解,并对其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三、审核 由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室,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其一贯表现及业绩等综合考虑,提出初步人选建议方案。 四、决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除董事、监事的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缺席超过法定次数的情况外,其他任何情况下,股东均无权随意免职董事。因股东会作出决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规定的,法院可以撤销该决议。